為更好地理解中心第12版實驗室質量管理體系文件換版后的變化和要求,提升檢驗檢測人員專業理論和業務技能水平,確保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和持續改進,3月4日天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組織召開了第12版實驗室質量管理體系文件集中宣貫培訓會。中心相關部門共117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參加了學習培訓。業務與質量控制所作為新版體系文件主要起草部門作宣貫報告,中心副主任/質量負責人出席并講話。
宣貫會上,業務與質量控制所結合政策和機構變化、體系管理規定對質量管理體系文件的換版背景、新版體系文件框架、實驗檢測工作流程及環節控制要點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解讀。會后,中心相關部門共138名人員參加了體系宣貫學習效果測評。
中心自2001年9月18日建立并運行第1版實驗室質量管理體系至今,在歷次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和實驗室認可過程中不斷總結經驗和心得,不斷踐行“事事有人管、干工作要有程序,有程序要執行,執行過的工作有記錄”的質量管理原則,無論在技術運作與職能管理,還是在質量控制活動和后勤保障等方面都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此次發布實施的第12版實驗室質量管理體系文件,是中心各項技術服務工作質量保證與日常考核的綱領性和法規性文件,是指導和實施疾病預防與控制和公共衛生技術管理與技術服務工作以及內部管理規范運行的準則,并對外闡明了中心的質量管理體系,證實本中心在疾病預防與控制和公共衛生技術管理與技術服務工作過程中各方面所具有的穩定地提供滿足政府、社會與公眾等服務對象、以及適用的法律、法規規定要求的質量保證能力。
天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作為依法設立的檢驗檢測機構,將繼續恪守“誠信、公正、準確、及時、科學、規范”的質量方針,嚴格遵守第12版實驗室質量管理體系文件的要求,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規范工作程序和服務行為,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踐行公正性、誠信性、保密性的承諾聲明,持續向政府、社會與公眾提供優質的檢驗檢測服務,履行社會責任,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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